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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发[2022]1号 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科技成果奖励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农林科技学院    2022/5/30 17:07:11    
各院(部):
        为鼓励在推动我校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调动我校教师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根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湖应院发〔2021〕55 号),现将我校 2022 年上半年科技成果奖励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2022 年度上半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科技成果奖,包括学术著作(教材)奖、学术论文奖、获奖成果奖、应用成果奖和作品奖五大类。除特别说明外,参评成果均限于以湖南应用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各类科技成果。
二、申报要求
        1.学术著作(教材)类: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及译著(不含编著,不少于 15 万字)。学术著作字数在 10 万—15 万之间,按出版社的级别折半奖励;低于 10 万字的不予奖励,学术著作奖只奖励第一完成人,并由第一完成人视贡献大小对其他完成人分配奖励。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教材,我校教师署名为第一主编的按 100%予以奖励、署名为第二主编的按70%予以奖励、署名为第三主编、副主编及参编人员的不予奖励。
        2.学术论文类: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 2000 字以上,中文论文可通过知网、维普、万方数据库检索,外文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按发表奖和收录奖给予双重奖励,一般会议论文不予奖励。我校教师在外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和博士后期间,以导师单位为第一、湖南应用技术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且第一完成人为我校教师获得的论文成果,按相应级别的 1/3 奖励。
        3.获奖成果类:指获得政府自然科学三大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及社会科学类成果奖。
        4.应用成果类:指以湖南应用技术学院为专利权人获得授权的国家职务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以及由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委托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教师以学校名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获得的收益,由学校和教师另行协商分配。老师指导学生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分别奖励 0.05 万元/项、0.03 万元/项、0.02 万元/项(权人需体现老师姓名)。
        5.作品类:参加文化和旅游部和中国美协、中国音协、中国摄协和中国书协联合主办的全国综合性大展;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作品;获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美协、省音协联合主办分类展或大赛金奖、银奖、铜奖作品;获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美协、省音协联合主办分类展或大赛金奖、银奖、铜奖作品;获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作品;音乐、美术等创作作品,在专业刊物上刊载的,按学术论文标准折半奖励;个人画集、书法作品展、歌曲集;文艺作品其他获奖视情况给予奖励。
三、奖励标准
        所有成果应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获得,同一成果不重复奖励。奖励标准依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湖应院发〔2021〕55 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1. 申报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2022 年 6 月 10 日。
        2. 申报方式:申报人填写《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022 年上半年科技成果奖励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单独装订,上交至各院(部)。各院(部)自行在知网、维普、万方上审核论文的真实性,并由负责人在汇总表上签署“已审核”。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请在规定时间内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3. 纸质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 一份原件:学术著作(教材)类、学术论文类、应用成果类。(2) 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获奖成果类、作品类。(3) 申报人需自行提前将申报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备份,学术著作(教材)类、学术论文类、应用成果类原件将留存科技处。
        4. 电子档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 学术著作(教材)类:封面、版权信息页、前言、目录、封底(一本著作或教材汇总为一个 PDF 版)。
        (2) 学术论文类: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一篇论文汇总为一个 PDF 版)。
        (3) 应用成果类、获奖成果类、作品类:原件扫描件。
        (4) 电子档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1684924955@qq.com,请在主题栏写明院(部)信息。各项成果备注“姓名+成果名称”,并按成果类别存放。
四、评审及表彰方式
        科技产业处于对各单位上报的成果进行汇总、复核,并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后,对拟奖励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金。

联系人:金 铭 ,联系电话:17773649695。

关于开展 2022 年上半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科技成果奖励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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