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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制度

 农林科技学院    2017/5/24 14:21:35    

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创造良好的学风和校风,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包括:(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公寓门卫值班制度、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女生公寓楼管理制度、学生公寓供电管理制度、学生公寓退宿管理制度)。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一、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制度

1、学生应按指定的宿舍、寝室、床位入住,不得擅自变动寝室和床位。

2、入住学生必须填写学生公寓入住登记表。

3、爱护公共设施,不损毁、私自拆装宿舍设备、物品,若人为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4、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熄灯,不喧哗,不喝酒打闹,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

5、讲究卫生,经常打扫和维护室内及公共场所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乱倒杂物,乱泼污水,乱贴乱画。

6、严禁私自留宿他人,男性禁入女生宿舍。

7、宿舍内严禁明火做饭、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等)。

8、爱护水电设施,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9、严禁在宿舍内焚烧杂物,杜绝火灾隐患。

10、外出关好门窗、水电,注意防火、防盗。

11、不准在宿舍走道溜冰、玩球等。

12、公寓内不准赌博、打麻将;不观看反动、淫秽书刊和光碟。

13、公寓内不准养猫、狗、鸟等宠物。

14、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二、学生公寓门卫值班制度

1、学生公寓的安全由门卫负责。

2、门卫值班室应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班,不得擅自脱岗。

3、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公寓须出示有关证件,并填写会客登记单,经允许方可进入。

4、凡携带大件物品出公寓者,应主动到值班室进行登记,接受值班员的询问或检查。

5、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其他有害物品带入学生公寓。

6、学生公寓禁止异性进入,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值班室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7、按时开关公寓大门

     开门时间:早上6:00

     关门时间:晚上10:00(周末及节假日11:00)

     寒、暑假开门时间:早上6:30

     关门时间:晚上10:00

8、做好值班记录、登记工作和交接班。

三、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1、各寝室要有建全的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有值日生负责打扫寝室卫生。

2、寝室的内务管理与卫生,由住宿成员共同负责完成,寝室长和干部应起带头作用,督促大家保持寝室整洁和卫生。

3、寝室应保持床铺整洁,被子叠放整齐,书桌摆放整齐,桌面无杂物,脸盆、桶、水瓶、鞋等排放整齐。

4、寝室内禁止随意张贴、乱写乱画、乱吐、乱倒。

5、严禁往楼道、窗外随意吐痰、泼水、乱扔废弃物等。

6、宿管中心每周不定期检查各寝室卫生情况,并作记录、统计批评及通报。

四、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极易发生各种重大突发事件,因此,安全是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的首要任务。

2、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预防为主”的积极安全工作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寓负责人是学生公寓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消防工作。

3、建立健全学生公寓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管理员是管理学生公寓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值班员和楼栋长都是义务安全员、消防员。

4、公寓管理员每天必须对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和查巡,及时发现问题,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定期进行安全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防火、防盗、防人身安全事故等经常化、制度化。

5、外来人员到学生公寓会客,须出示有关证件,并填写会客登记,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生公寓,但不得长时间逗留和留宿。

6、学生公寓门卫应保持全天候有专人值班,不得脱岗。

7、学生个人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现金、存折(卡)等要妥善保管好,出门关好门窗和水电等。

8、凡住宿学生违反下列规定者,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没收物品等,情节严重者,上报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取消在公寓住宿资格:

(1)学生公寓严禁带人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电饭煲、电火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2)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公寓内。

(3)公寓内严禁明火做饭、点蜡烛、焚烧杂物等。

(4)严禁破坏公共物品,私拉乱接电源。

(5)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堵塞消防通道。

(6)严禁在学生公寓内进行营利性的推销、经商活动。

(7)严禁在公寓内赌博、酗酒、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非法聚会。

(8)严禁在公寓内看黄色影碟、上非法网站。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女生公寓楼管理制度

1、女生公寓楼实行封闭式管理。

2、禁止异性进入女生公寓楼。

3、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女生公寓楼的,需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经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4、女生必须按时回公寓就寝,不按规定时间回公寓者,视为晚归。

5、凡晚归者,须出示本人证件,并填写晚归原因,严重违规者由学工处按相关规定处理。

6、女生公寓严禁留宿他人。

7、凡未经允许私自闯入女生公寓楼的男性或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者,交学工处或保卫处处理。

8、值班人员,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违纪违规不服从管理的学生,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向学工处、各系(部)提出处理意见。

六、学生公寓供电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内应保持供电线路设施的完好,严禁乱搭乱接电线。

2、为保证用电安全,严禁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如: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等,违者将停止供电。

3、照明用电按作息时间供电

熄灯时间:周日、周一至周四晚11:00

周五、周六及节假日晚12:00

4、夏季气温超过30度,插座通宵供电。

5、寝室插座供电的保险管烧坏,需交2元保险管成本费,方可供电。

七、学生公寓退宿管理制度

1、学生接到离校(退学)通知,先到有关系、处等单位办完手续后,再到宿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2、宿管中心派人到该生寝室检查、验收家俱、物品、设备等,如有损坏,赔偿后办理手续。

3、离校学生接受通知一周内须办理退宿手续。

4、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住宿者,须向宿管中心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住宿。

5、暂住学生须重新安排住房,并交住房押金50元,每天收住房费5元,从押金中扣除。

6、对未办理退宿手续的毕业生及其他留校学生,宿管中心有权建议有关系(部)不发给该生毕业证书和学生档案。

二00九年九月第三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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