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举办2019年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的通知(湘教通〔2019〕96 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 号),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锻炼和培养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研究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营造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我厅决定 2019 年组织举办 27 项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1.湖南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由国防科技大学承办;
2.湖南省大学生力学竞赛,由湘潭大学承办;
3.湖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由湖南文理学院承办;
4.湖南省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由中南大学承办;
5.湖南省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由湖南师范大学承办,吉首大学协办;
6.湖南省大学生物理竞赛,由湖南师范大学承办;
7.湖南省大学生写作竞赛,由湖南科技大学承办;
8.湖南省大学生数学竞赛,由湖南大学承办;
9.湖南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与创新设计竞赛,由南华大学承办;
10.湖南省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由湖南师范大学承办;
11.湖南省大学生旅游专业综合技能大赛,由湖南文理学院承办;
12.湖南省普通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由衡阳师范学院承办;
13.湖南省大学生现代物流设计竞赛,由湖南工业大学承办;
14.湖南省大学生企业模拟经营竞赛,由湖南大学承办;
15.湖南省大学生物联网应用创新设计竞赛,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承办;
16.湖南省大学生城乡规划设计竞赛,由湖南城市学院承办;
17.湖南省大学生服装设计大赛,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18.湖南省大学生日语演讲比赛,由湖南科技大学承办;
19.湖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承办;
20. 湖南省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与省商务厅联合主办),由湖南商学院承办;
21. 湖南省大学生测绘综合技能大赛,由湖南城市学院承办;
22.湖南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与省住建厅联合主办),由湖南科技大学承办;
23. 湖南省大学生财务大数据应用能力竞赛,由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承办;
24.湖南省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由湖南师范大学承办;
25.湖南省大学生护理综合技能竞赛,由南华大学承办;
26.湖南省大学生智能导航科技创新大赛,由国防科技大学智能科学学院、测控与导航技术国家与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联合承办;
27.湖南省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由湘潭大学承办。
二、竞赛组织
1.各项竞赛由我厅高教处负责指导和管理,具体竞赛活动由各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各竞赛组委会要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抓紧制定或完善竞赛章程,制定年度竞赛实施方案,报我厅备案后实施。各竞赛组委会拟定竞赛通知后,须报我厅高教处审定后方可印发。各竞赛组委会要及时对竞赛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含经费使用情况),并就全省高校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学改革,多种形式组织研讨和交流。
2.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好校级预赛,扩大学生的参与面与受益面,在组织校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本校学生参加相应的省级比赛。对不组织校级竞赛的高校,不接受其参加省级竞赛。各赛事承办高校要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教务处、专业院(系)、后勤、保卫、纪委等校内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协调机构,制定好组织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省级竞赛的组织工作。
3.严肃竞赛纪律,保证竞赛公平公正。各竞赛组委会要通过实行评审专家回避制度、加强省级比赛现场监考巡视等措施,努力确保竞赛结果公平公正。竞赛评比过程中,各组委会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抄袭舞弊,特别是要杜绝利用网络的抄袭行为。凡涉嫌舞弊的选手,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责成学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要高度重视竞赛过程的安全工作。承办高校要把竞赛现场作为安全保障重点抓好落实,成立安全保障小组,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竞赛组委会要进一步改进和优化赛制,适度控制省级竞赛现场参赛学生规模。各参赛高校必须安排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带队联络,确保学生参赛全程安全顺利。
5. 我厅将参照有关规定标准给予竞赛一定的经费资助。各承办高校应保障竞赛活动经费。鼓励并规范行业企业参与协办竞赛活动。竞赛活动不得向参赛学生收费。竞赛活动须严格遵守中央和我省相关规定,遵循勤俭节约的要求,竞赛经费须全部用于竞赛活动开支,并符合各承办单位财务管理要求。
6. 各承办高校应填写《2019 年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相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合理制定详细经费预算,于2019 年 4 月 4 日前报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章莎;联系电话:0731-84720851,电子邮箱 270959787@qq.com。
三、竞赛激励
1.对获奖的学生、指导教师以及优秀组织单位,由我厅发文通报并颁发获奖证书。
2.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高教司〔2003〕165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5〕45 号)精神,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教学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对参与指导的教师应计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对优秀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奖学生,在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予以适当鼓励。
附件:2019 年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相关情况统计表
链接见/main/upload/201904/02/201904021712397492.pdf